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定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定,现在的感情是经不起考验的,很多时候人们对自己的婚姻感到失望的时候就会选择要离婚,在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下面是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定。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定1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定是什么?
公民因结婚、收养、失踪、寻回、认领、离婚或者其他原因而引起需要变动户口的时候,一般由户主或本人向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双方离婚后,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女方一定要把户口迁出去,而且户口还可以继续保留在原户口所在地。因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户籍管理部门会在原户口本上盖一个“离婚”的印章。
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离婚后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直系亲属(比如兄弟姐妹)的方式请求迁回原籍,但想要迁回原籍需要有当事人与投靠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离婚证、身份证等,并且需要原籍愿意接受。
二、最新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处隐藏589个字……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
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等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程序
1、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