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娃儿户口迁回娘家证明怎么写
离婚娃儿户口迁回娘家证明怎么写,我们都知道结婚女女方的户口是需要迁到男方户口的,但是离婚后女方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方便,当事人最好把户口迁移出去,那么离婚娃儿户口迁回娘家证明怎么写呢?
离婚娃儿户口迁回娘家证明怎么写1【法律意见】
根据申请书的一般格式,写清楚户口迁移理由(如:因离婚后,生活不便,需要回原籍生活等)即可,格式可以参照如下:
户口迁移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岁,户籍所在地为辖区路号,年月日,本人因与(前配偶的姓名)感情不合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手续;
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路号的房屋归(前配偶的名字)所有;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辖区路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区路号小区号(户口原籍地址),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并捺手印):
申请日期:年月日
离婚娃儿户口迁回娘家证明怎么写2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可以迁回她老家吗
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 ……此处隐藏689个字……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户口分户如何处理?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