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

时间:2024-04-10 14:36:37
2022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

2022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

2022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妇女和小孩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了,人们经常可以在一些社会新闻上看到关于女性受害的消息,所以女生们都要利用法律好好的保护自己,下面是2022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

  民法典对女性的保护1

一、职场、公共场所性 骚扰一直以来困扰着诸多职场女性,此前立法并不明确,此次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用言语、行为等方式实施性 骚扰,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理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实施性 骚扰。这条规定可以说是对女性朋友的一个特别保护。

二、过去婚姻法中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也就是说,这类患者是没有结婚权利的。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如实告知的

结婚后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使这类患者也有结婚的权利,但有如实告知义务,对方有知情权和自主决定婚姻是否有效的权利,而不是直接被法律规定为无效婚姻,保护了婚姻各方的权利。

三、民法典把“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改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把请求维权的时间延长了。

比如,有被拐卖的妇女被强制要求进行登记,但一直无法摆脱囚禁受胁迫的状态,多年以后终于逃出来了,却因错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据此撤销婚姻。此次民法典的规定将行使 ……此处隐藏3010个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条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不仅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共签”的原则,也明确了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NO、1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可以是双方事前的共同签字确认,也可以是一方事后的追认。此处,未对事后追认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除了书面形式外,采用电话录音、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的确认也是允许的。

NO、2

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此类债务主要是指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包括:正常生活的费用、子女的抚养费用、老人的赡养费用、医疗和教育费用等,对这类债务,双方应该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NO、3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这部分债务应当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方面,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此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该规定将此种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要求债权人在建立债权债务关时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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